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(OJK)宣布,将无需股东大会批准即可实施股票回购的政策期限延长至2027年6月,原定今年年底到期。OJK资本市场、衍生金融和碳交易所监管负责人哈桑·法乌齐表示,此举回应发行人对回购时间框架确定性的需求,部分发行人认为当前股价水平适合回购。OJK提醒,回购须遵守2023年第19号条例及第29号条例第9条、第6条和第14条等规定,兼顾审慎原则、公司财务能力和信息披露,不得忽视公众最低持股比例;发行人还须按规定期限将回购股份重新流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