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(DJP)11月2日澄清,并非所有银行转账都会被纳入“境外数字交易税收征收系统”(SPP-TDLN)。该局表示,该系统仅适用于符合增值税征税对象的境外数字交易,个人转账和汇款不会自动成为增值税对象。DJP强调,SPP-TDLN不是改变增值税税率的新税种,而是防止重复征税、基于技术的征管机制;若相关交易已由指定电子交易系统经营者代征增值税,则不再重复征收。此前印尼工商会顾问委员会主席哈希姆称,政府将于2026年11月9日实施数字税,涉及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。DJP称已指定六家机构作为征收主体,其他机构仍在稳定测试期。